聽眾提問: 兩位主持人好,最近我在臺灣打離婚官司。我的律師告訴我,提起離婚訴訟並不是馬上進到法院審理,而必須先經過法院調解才可以。但調解耗掉了大半年,也沒有進度,為什麼不能讓法官趕快審理?懸著一件事情的感覺真不好。臺灣這個離婚調解制度的立意是什麼呢?謝謝。 主持人許律師介紹: 一、臺灣裁判離婚流程 二、中國婚姻寬進嚴出:結婚寬進 三、中國婚姻寬進嚴出:離婚嚴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