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視中國大陸社會福利保險制度 中國大陸於今年(2025)年 9 月通過司法解釋,明確規定「不繳社保的勞資約定無效」,嚴格執行強制繳納社會保險制度,其本意在於提高社會保障覆蓋 率、緩解社保基金壓力,並確保所有勞動者享有法律規定的社會保障權益,立意似乎良善。然而,經過一個多月的執行後,出現企業主因成本激增而產生多種市場規避與轉嫁成本的行為,例如大規模招募「退休人員」、降薪協商或裁員、將勞動力轉為難以監管的「靈活就業」、或透過勞務派遣公司僱用員工。勞工實際到手收入減少,形成勞資「雙輸」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