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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役監遴選將排除重大暴力犯 政院明天討論

2022-09-21 17:29(12-21 12:15更新)
撰稿編輯:王韋婷
台南殺警案兇手林信吾是外役監逾假未歸的犯人,引發檢討外役監管理制度。圖為台南明德外役監。(Googlem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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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殺警案兇手林信吾是外役監逾假未歸的犯人,引發檢討外役監管理制度。圖為台南明德外役監。(Googlemap)

台南殺警案兇手林信吾是外役監逾假未歸的犯人,引發檢討外役監管理制度。行政院會明天(22日)將討論「外役監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加嚴外役監遴選資格、停止執行外役監並解送其他監獄之事由,以及返家探視核准基準等規定。

修法草案修改外役監遴選要件,須合於有期徒刑執行逾三分之一、累犯逾二分之一;有悛悔實據且一年內符合可提報假釋之刑期;在監表現良好且無危害公共秩序、社會安全之虞等3項要件,始得遴選。

修法草案也規定,故意犯罪致死、所犯係10年以上重罪、妨害公務致重傷、脫逃、強盜、加重詐欺、擄人勒贖等重大暴力犯罪,以及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家庭暴力防治法、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人口販運防制法等特定犯罪,不能參加外役監遴選。

修法草案也增列違反外役監安全或秩序、違反返家探視規定等情節重大、受傷或罹病、其他重大事由不宜於外役監繼續執行等各款情形,均應報准後解送移回其他監獄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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