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新社報導,柬埔寨前赤柬(Khmer Rouge)政權兩名高階領袖,今天(16日)被判犯下種族滅絕罪(genocide)。如今距離殘忍殺害逾四分之一人口的赤柬倒台,已經過了將近40年。
赤柬在1975至1979年間掌控柬埔寨。而前赤柬主席團主席、現年87歲的喬森潘(Khieu Samphan),還有90歲的赤柬「二號大哥」努謝(Nuon Chea),則是赤柬在世的官員當中,位階最高的兩位。
由「一號大哥」波布(Pol Pot)領導的赤柬恐怖統治,造成大約兩百萬柬埔寨人因為過度勞役、饑饉與集體處決喪命。今天的判決則是法院首度承認當年發生種族滅絕案。
2014年,喬森潘和努謝已經因為1975年4月暴力強迫金邊(Phnom Penh)人民撤離,被判無期徒刑。
聯合國支持的柬埔寨法院特別法庭(Extraordinary Chambers in the Courts of Cambodia)今天判決,努謝當年對越南裔和穆斯林少數民族占族(Cham)發動種族滅絕,並犯下其他一系列罪行。
審判長尼農(Nil Nonn)表示,「法官判決,努謝跟波布一同執行最終決策權…因此努謝屬於長官,須為所有罪行負責。」「其中包括殺害占族與宗教團體的種族清洗罪。」
喬森潘則被判當年對越南裔人士實施種族滅絕,但未對占族民眾下手。
主審法官尼農表示,法院已把兩次判決刑期結合,兩名被告都被判處「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