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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費率調降 沃旭能源:暫停離岸風電開發計畫

2019-01-03 05:42(12-09 07:15更新)
新聞引據:中央社
撰稿編輯:王育偉
沃旭是全球離岸風電的龍頭,圖為2015年啟用的德國北海Borkum Riffgrund 1風場。(沃旭提供)(圖:中央社)
圖片來源:中央社
沃旭是全球離岸風電的龍頭,圖為2015年啟用的德國北海Borkum Riffgrund 1風場。(沃旭提供)(圖:中央社)

中鋼、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沃旭能源、北陸能源(NPI)與玉山能源四家離岸風電業者,因未取得彰化縣政府的複審同意函,確定無法適用5.8元費率,沃旭能源2日深夜宣布,暫停並重新評估大彰化離岸風電計畫。

沃旭能源全球離岸風電事業執行長馬汀諾伯(Martin Neubert)表示,沃旭必須先看到2019年躉購費率草案的大幅改變,才可能繼續推動大彰化風場,並且考慮做出最終投資決定。

沃旭聲明中的措辭相當強烈,「台灣近期突然對躉購費率提出大幅度架構性的政策改變,將扼殺本地離岸風電供應鏈的發展,嚴重衝擊再生能源轉型的規劃,並造成投資環境極高不確定性,讓國際投資者喪失信心而怯步。」

馬汀諾伯在聲明中指出,接下來幾周,沃旭能源將暫停並重新評估大彰化離岸風電計畫的所有活動、專案時程、在地供應鏈的承諾與已簽署的合約。

馬汀諾伯表示,經濟部去年11月30日公布的躉購費率草案,把今年費率降為每度5.1060元,並新增每年3600小時售電量上限規定,這些「架構性改變」令沃旭「非常憂心」,因為沃旭在台風電開發計畫都是以2018年躉購費率(每度5.8元)為前提而規劃。

馬汀諾伯強調,大彰化風場開發成本龐大,須有合理的躉購費率支持,因為台灣尚無成熟且具規模的本地供應鏈、沃旭須負擔新進供應商的學習成本,並共同負擔建置及強化陸上電網、港口等基礎建設,另為因應颱風、地震等特殊天候條件而變更設計,都大幅增加離岸風場建置及運維費用。

 沃旭能源擁有「大彰化離岸風電計畫」東南、西南、東北、西北四座場址的獨家開發權,風場位於彰化外海離岸35至60公里處,總發電容量最高達2.4GW,已通過環評,取得2021年及2025年總共1,820 MW併網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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