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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營作業者、雇主自提6%享稅賦優惠 立院初審通過

2019-04-15 11:09(12-22 02:10更新)
撰稿編輯:楊文君
圖為台北市街頭勞工工作情形。(資料照片/CNA)
圖片來源:中央社
圖為台北市街頭勞工工作情形。(資料照片/CNA)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天(15日)審查《勞工退休金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包括自營作業者、實際從事勞務的雇主等若自提每月6%退休金到個人專戶,可不計入所得稅課稅等皆初審通過。不過,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所提的開放勞退新制勞工自行選擇投資平台部分,則保留擇期再審。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15日審查《勞工退休金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由於過去勞工自提每月6%退休金到個人專戶,可不計入所得稅課稅,但執行業務所得自願提繳退休金者,無法享有稅賦優惠。為鼓勵不適用勞動基準法工作者及早為退休作準備,勞動部將條文擴大至自營作業者、實際從事勞務的雇主等,也可適用稅負優惠。此條文初審通過。輪值召委、國民黨立委徐志榮說:『(原音)委員還有其他意見嗎?沒有的話,我們第14條就照行政院版通過。』

另外初審通過的條文還包括明訂勞保局對於雇主未繳納退休金或滯納金,將優於普通債權受債償;雇主未繳納退休金或滯納金,將公布事業單位名稱及負責人姓名,同時,也將加重雇主積欠退休金和資遣費罰則,由現行2萬至15萬元提高至30萬至150萬元等。

不過,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所提的開放勞退新制勞工自行選擇投資平台的部分,勞動部認為勞工對自負盈虧的概念未達共識,反對比例高達6成,因此主席宣布保留擇期再審。

此外,徐志榮也提案刪除勞退新制資遣費上限6個月,勞動部認為還需要審慎研議,與會委員也擔憂對舊制勞工不公平,此條文也保留送黨團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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