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進黨立委陳明文和葉宜津提出修改民用航空法,增訂罷工預告制度,引發工會團體不滿。多個航空業相關工會團體今天(31日)立法院舉行記者會,抗議修法針對長榮航空量身訂做,限縮勞工罷工權,要求陳明文和葉宜津立即撤回修法提案。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中華民國全國航空業總工會、中華航空企業工會、長榮航空企業工會等團體31日在立法院前舉行記者會,抗議民進黨立委陳明文和葉宜津提案修改民用航空法,增訂第59之1,設立罷工預告期制度。
中華航空企業工會秘書林芸表示,陳明文等提出的修法草案要求最遲在30天前以書面預告罷工的日期、方式、地點等,否則視為違法罷工;且要變更罷工形式也需要經雇主同意。林芸表示,這樣的修法大大限縮勞工權益。她說:『(原音)針對航空業勞工,甚至可以說完全針對長榮航空空服員預設修法,我們是完全不同意。罷工預告修法提案不僅要求我們工會要在罷工之前30天,或者另外一個案7天內,把罷工日期,時間、地點、方式清楚地以書面方式跟公司報備。還有如果說工會要變更罷工時間、地點、方式的話,也必須要雇主同意,如果沒有同意,罷工就變成非法罷工,合法變成非法,因為你沒有預先報備。』
葉宜津的提案要求罷工應至少7天前預告,且罷工團體應提供40%的最低運量服務。工會團體表示,勞資爭議處理法將航空業、交通運輸業排除在禁止罷工或必要服務條款之外,葉宜津的修法違反勞資爭議處理法的規定,打壓航空業勞工權益。
華航企業工會理事長劉惠宗也說,陳明文與葉宜津的提案將罷工條件訂入民航法內,但是民航法規範民航界營運、財務,不應限制罷工權益,修法草案開修法惡例。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理事長趙剛指出,立委說修法並非針對長榮勞資爭議,但是卻量身訂做了一套制度,奪走勞工爭取權益的唯一武器。
華航企業工會理事長劉惠宗。(王韋婷 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