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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地權條例三讀 申報登錄責任回歸買賣雙方

2019-07-01 17:03(12-22 06:15更新)
撰稿編輯:劉玉秋
平均地權條例修正通過,民進黨團強調此次修法至少是實價登錄1.5。(劉玉秋攝)
圖片來源:央廣RTI
平均地權條例修正通過,民進黨團強調此次修法至少是實價登錄1.5。(劉玉秋攝)

為衡平不動產買賣案件實價登錄之義務責任,立法院會今天(1日)三讀通過修正攸關「實際登錄2.0」的「平均地權條例」,將房地交易資訊申報登錄,回歸由買賣雙方為申報義務人,並於移轉登記時一併辦理,讓實價登錄資訊更為即時、正確。至於門牌揭露及預售屋即時申報等部分,則因還有安全糾紛疑慮,這次修法並未處理,維持現行去段化、去識別化方式提供查詢。

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制度自2012年8月1日施行以來,已成為我國不動產市場交易資訊最重要的來源。但因現行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制度執行中,部分地政士因為未參與不動產買賣契約訂定過程,且當事人未提供或提供不實資訊,導致無法確知實際資訊而不具依法申報登錄的期待。

為衡平不動產買賣案件實價登錄之義務責任,立法院會1日三讀通過修正「平均地權條例」,免除地政士登載責任,將房地交易資訊申報登錄,回歸由買賣雙方為申報義務人,並於移轉登記時一併辦理,透過買賣雙方相互勾稽確認,讓實價登錄資訊更為即時、正確,更能減少申報不實及哄抬情事。

不過,由於此次修法並未納入「地址揭露」、「預售屋交易30日內登錄」等關鍵條文,引發民間團體及時代力量批評,甚至譏諷為閹割版的「實價登錄0.5」。

民進黨團幹事長管碧玲在審查過程中則強力反擊,強調這次修法把登錄責任回歸給買賣雙方百分之百負責,且即時申報,是確保實價登錄房價的重要一環,這也是種改革,不容政治操作。管碧玲:『(原音)這不是0.5,這明明是加法,我可接受2.0沒有一步到位,到至少是1.5吧!怎麼會說成是0.5,進步怎麼會說成是退步呢?買賣雙方絕對負責,實價登錄可以真實,這是個改革希望大家支持。』

至於「地址揭露」、「預售屋交易30日內登錄」等部分,內政部表示,因有安全及糾紛疑慮,還需凝聚社會共識再進一步推動修法。管碧玲也說,未來會在委員會中繼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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