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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能家電退貨物稅 至8/11已退逾19萬台

2019-08-16 15:55(12-21 09:40更新)
撰稿編輯:陳林幸虹
節能家電退貨物稅,至8/11已退逾19萬台。(資料照片/CNA)
圖片來源:中央社
節能家電退貨物稅,至8/11已退逾19萬台。(資料照片/CNA)

為達到節能減碳、綠色消費及改善空污等政策目標,財政部從今年6月15日開始,至2021年6月14日,民眾購買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為第1級或第2級的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且沒有作為銷售以及退貨和換貨者,可減徵貨物稅每台最高新台幣2千元。根據財政部的統計,至8月11日為止近2個月的時間,已經有19萬4千多台核定退還貨物稅,稅額達到新台幣3.25億元。

財政部賦稅署署長李慶華16日表示,節能家電退還貨物稅措施,對於鼓勵民眾購買節能家電發揮不錯的效益,不過,此措施為短期,呼籲民眾要好好把握。

賦稅署也指出,民眾購買符合規定的節能電器,可檢具規定證明文件透過網際網路或填具規定格式申請書,就近向任一國稅局臨櫃或郵寄提出申請;申請期限為購買電器的統一發票或收據記載交易日期的次日起算6個月內,逾期不得申請退還。經過國稅局審查核准者,於受理後1至2個月內將退稅款撥付買受人指定的本人金融機構帳戶或郵寄退稅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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