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禁蒙面法」引發爭議,但我國「集會遊行法」也有相關規定,公民團體呼籲政府應儘速啟動修法,廢止「禁止蒙面」規定。對此,國民黨立委今天(5日)表示,「集遊法」中禁止蒙面的規定雖然實務上並未落實,但因違反民主精神,應該廢除;不過,民進黨立委認為,香港「禁蒙面法」與台灣「集遊法」不能類比,但確實是個時機來檢視「集遊法」是否有調整必要。
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宣布引用緊急法訂定「禁蒙面法」引發議論,而台灣「集遊法」卻也有授權主管機關以「妨害身分辨識之化裝事項」為由,限制參與集會遊行權利的「禁止蒙面」條文。為此,台灣人權促進會呼籲立法院應以最快的速度修正延宕多年的「集遊法」,廢止禁止蒙面規定,並廢止強制排除與禁制區的條文,以符合「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1條之規定。
對於公民團體的呼籲,國民黨總召曾銘宗表示贊同,認為「集遊法」中的「禁蒙面」雖未被落實,但有廢除必要。曾銘宗:『(原音)這條文基本上違反民主自由精神,這條雖然有,但實務上沒有落實執行,我建議既然沒有落實執行乾脆把它修掉,我贊成。』
不過,民進黨團書記長李俊俋認為,香港禁止蒙面的重點不在於蒙面與否,而是港府跳過法律程序頒布新令、形同戒嚴;而台灣的「集遊法」修法遲未通過的關鍵在於管制區範圍的問題,若有委員提案要廢止「禁蒙面」規定,一切就依照程序進行討論,但香港的「禁蒙面法」與台灣「集遊法」不能類比。李俊俋:『(原音)香港禁止蒙面不是這次重點,重點是透過香港緊急命令,跳過立法程序,這個是香港換個角度說是戒嚴的開始,這不是集會遊行法的問題,香港蒙面的問題與集會遊行法一點關係都沒有,不要所有東西互相比擬,若有委員有提案,提進來再說。』
民進黨立委吳思瑤也說,台灣現行「集遊法」針對蒙面的禁止並非通案一致性禁止,而是警察基於執法必要時才會啟動,本質上與香港政府跳過法律,直接用行政命令全面禁止蒙面,兩者本質上有很大差異。不過,吳思瑤也說,香港頒布「禁蒙面法」確實提供台灣內部檢視「集遊法」是否有調整必要,啟動修法對話的好時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