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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圍警總案 黃之鋒等申請縮短宵禁令獲准

2019-10-21 16:56(11-15 10:35更新)
新聞引據:其他
撰稿編輯:黃啟霖
香港眾志成員黃之鋒、周庭。(美聯社/達志影像)
圖片來源:美聯社/達志影像
香港眾志成員黃之鋒、周庭。(美聯社/達志影像)

香港眾志主席林朗彥、秘書長黃之鋒以及成員周庭,因為涉嫌參與6月21日包圍香港警察總部事件被捕,被控煽惑他人、組織或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他們3人在東區裁判法院申請縮短或剔除宵禁令,裁判官批准將宵禁時間縮短至凌晨零時至清晨6時,案件押後至11月8日再訊。

3名被告同被控於本年6月21日在金鐘夏慤道,非法煽惑在場人士在無合法權限或無合理辯解的情況下,明知而參與或繼續參與一個未經批准集結。

黃之鋒被控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他與周庭亦被控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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