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回首頁| 網站導覽| YouTube| Podcasts|
|
推播熱門報導

陳同佳案 香港律政司:可配合台方證據要求

2019-10-23 16:36(12-23 00:05更新)
新聞引據:中央社
撰稿編輯:林柏宏
香港律政司司長鄭若驊23日針對陳同佳案表示,台灣若對港方有證據方面的要求,只要在法律上可以做到,相信政府都會配合。(圖:香港電台)
圖片來源:其他
香港律政司司長鄭若驊23日針對陳同佳案表示,台灣若對港方有證據方面的要求,只要在法律上可以做到,相信政府都會配合。(圖:香港電台)

香港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今天(23日)針對陳同佳案表示,台灣若對港方有證據方面的要求,只要在法律上可以做到,相信政府都會配合。

鄭若驊下午就陳同佳案向記者發言時表示,陳同佳是自願赴台自首並面對刑責,因此,他想帶什麼證據去,由他自己決定。

她並再次反駁台方在陳同佳案上對香港的一些批評。她說,證據和法律是律政司提出檢控的守則,另外就是一個達致合理定罪的機會。

她說,有了這些條件,律政司才會檢控某人。相反的,律政司若決定不檢控某人,法院就沒有管轄權,因此,在陳同佳案上,不存在「放棄應有司法管轄權」的說法。

此外,陳同佳案的犯罪地點在台灣,證據大部分在台灣,鄭若驊認為,台灣有刑事司法管轄權。

為提供您更好的網站服務,本網站使用cookies。
若您繼續瀏覽網頁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s政策,進一步了解隱私權政策。 
我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