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譯權」是「司法近用權」的主要落實項目,為提升新住民、新移民的「司法近用權」,法務部近來持續投入資源提升通譯能量,以台高檢為例,目前就有101位特約通譯,並公告上網讓各地檢署及高分檢共享這些資源,展現我政府對新住民、新移民司法保護工作的重視。
法務部今天(23日)表示,台灣有許多新住民、新移民,因此涉及訴訟時的「司法近用權」也愈來愈受關注,這個讓人民可以接近、使用司法的權限,廣義而言保障了弱勢族群,狹義而言則是所謂的「通譯權」。
法務部指出,「通譯」在司法體系的使用次數日益增加,2016年大約使用3,200次、2017年約4,000次,2018年則增至4,800人次,台高檢書記官長吳怡明說:『(原音)也漸漸地看到說,其實台灣對於新住民、新移民或外國人士的司法保護,我們是愈來愈重視。』
為持續提升「司法近用權」,法務部規劃在明年與民間團體合作,讓新住民或新移民更容易了解法律翻譯名詞,甚至也希望外國駐台機構加入合作,共同努力促使新住民、新移民都能接近與使用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