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屯門裁判法院今天(30日)早倒掛了中國國旗,有人把照片放在社交平台並表達不滿,其後法院作出糾正,正確懸掛了國旗。
在持續4個多月的「反送中」運動中,中國國旗是示威者撕毀和焚燒的目標物,因此,法院倒掛國旗是無心之失抑或另有原因,變得頗為敏感。
親政府黨派民主建港協進聯盟成員葉俊遠早上在臉書留言及張貼照片,指屯門法院倒掛了國旗,聲稱此舉「可恥」,又指「法院也帶頭侮辱國旗,難怪昨天(29日)侮辱國旗案,偏離案例,判得那麼輕」。
葉俊遠後來更新資料,指屯門法院接獲他的投訴後,已重新正確地懸掛國旗。
依照香港法律,侮辱國旗罪可被罰款港幣5萬元及監禁3年。
1名「反送中」示威者上個月把中國國旗丟進沙田城門河,29日被法院判處侮辱國旗罪成,判罰接受200小時社會服務令,即以志工取代入獄。
前香港特首、現任中國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在社交網站留言,指判決過輕,要求律政司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