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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送員勞檢結果出爐 foodpanda、Uber Eats等五家為僱傭關係

2019-10-30 16:34(12-20 12:25更新)
採訪撰稿:楊文君
勞動部職安署今天(30日)公布食物外送平台專案勞檢結果,國內九家美食外送平台業者中,包括foodpanda、Uber Eats等五家被認定與外送員為僱傭關係。(楊文君攝)
圖片來源:央廣RTI
勞動部職安署今天(30日)公布食物外送平台專案勞檢結果,國內九家美食外送平台業者中,包括foodpanda、Uber Eats等五家被認定與外送員為僱傭關係。(楊文君攝)

勞動部職安署今天(30日)公布食物外送平台專案勞檢結果,國內九家美食外送平台業者中,包括foodpanda、Uber Eats等五家被認定與外送員為僱傭關係,一家是屬非僱傭關係,另外三家沒有自己的外送員,是發包給貨運公司。

勞動部30日公布食物外送平台專案勞檢結果,共有四種態樣。在9家業者、共4.5萬名外送員中,有六家有自有外送員,其中foodpanda、Uber Eats、Lalamove(啦啦快送)、Cutaway(卡個位)、Quick pick(快點外送)這五家為僱傭關係,Deliveroo(戶戶送)則不是僱傭關係。

另外三家包括Yo-Woo(有無外送)、foodomo、街口外送,旗下無自有外送員,是發包給貨運公司或其他平台業者,其中Yo-Woo合作的貨運行有給予勞健保,另外兩家則為非僱傭關係。勞動部估計約有1,363位外送員為非僱傭關係,其餘可合理推斷為僱傭關係。

勞動部職安署署長鄒子廉指出,若認定為僱傭關係的外送員,業者應依規定給予勞保、勞退權利;非僱傭關係者,可透過相關職業工會加入勞工保險。相關的檢查結果將交由地方主管機關依情節輕重裁罰,業者有權可提出申訴。他說:『(原音)外送業者若針對我們的檢查論述有意見,當然可以依照我們行政救濟的方式提起行政救濟,我們予以尊重,針對外送員部分,如果他們覺得跟他們工作型態略有差異,外送員也可來申訴。』

勞動部北區職安中心主任朱金龍指出,勞動部是透過抽查雙方契約、外送員作業型態及時間受規範的程度、外送員親自履行的必要性及懲處扣點機制等方式來認定是否為僱傭關係。他說:『(原音)至於非僱傭關係部分,有些沒有要求外送員一定要親自履行,同時這個外送員可以去執行其他平台的工作,而且他們對外送員很少有懲處的規定,在人格從屬性上薄弱,就會認定非僱傭事實。』

鄒子廉也指出,攸關合理派單、強化外送員保險保障、外送作業必要安全防護措施等的「食物外送作業安全指引」,預計明年初將修正於職業安全設施規則中,未來若業者違反指引,將開罰新台幣3至30萬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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