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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對台26條 教育部:誘因不足

2019-11-04 15:55(12-17 04:05更新)
採訪撰稿:陳國維
教育部表示,對台26條仍屬中國大陸片面優惠措施。(陳國維 攝)
圖片來源:央廣RTI
教育部表示,對台26條仍屬中國大陸片面優惠措施。(陳國維 攝)

中國國台辦發布對台26條,當中包含幾項教育優惠措施;對此,教育部今天(4日)下午回應,這些措施是延續去年的對台31項,仍屬於中國大陸片面優惠措施,對我方學生「誘因不足」,況且相關措施已超乎常態,恐具有政治企圖。

中共這次提出,台商子女高中畢業後,若在大陸獲得高中、中等職業學校畢業證書,可在大陸參加相關高職院校分類招考,並將進一步擴大招收台灣學生的院校範圍,提高中西部院校和非部屬院校比例;另外,在大陸高校任教、就讀的台灣教師和學生,可持台灣居民居住證同等申請公派留學資格。

教育部指出,教育部的政策並未鼓勵國人赴中國大陸就學,但尊重個人就學選擇,提醒想要前往的學生及家長,應針對兩岸文化與政治的不同,評估可能的風險。教育部也將結合相關部會,針對到中國大陸就學的台生辦理相關座談會,協助其解決生活問題及宣導國內最新政策,強化認同感,並鼓勵台生返國就學、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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