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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台26條 外交部:台灣護照比中國的好用

2019-11-05 12:10(12-05 00:10更新)
採訪撰稿:王照坤
外交部發言人歐江安。(鄭舲攝)
圖片來源:央廣RTI
外交部發言人歐江安。(鄭舲攝)

針對中國「對台26條措施」第14條「台灣同胞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領館尋求領事保護與協助,申辦旅行證件」,外交部今天(5日)痛批中國此舉是在侵犯中華民國台灣主權,並強調台灣護照享有的簽證便利待遇,遠超過中國護照,「我們的護照比他們好用多了」,而且我駐外館處的服務親切又有效率,台灣民眾根本不需要中國政府的協助。

外交部發言人歐江安表示,中華民國台灣是主權國家,政府對我國國民行使領事權與中國無涉,不需要也不會委託中國政府代為行使,中國此舉侵犯中國民國台灣主權。

歐江安指出,台灣的護照好用度全球評比約在前30名,中國則是70多名,而外交部駐外館處109個,隨時提供國民有效、親切、迅速的服務,我國國民在海外旅遊時,中華民國台灣政府會予以保護以及領事簽證服務,「我們當然不需要中國」。

歐江安說:『(原音)我們的護照比他們好用多了,我們現在有168個國家跟地區給予我們免簽、落地簽還有電子簽證,這個數字是遠超過中國大陸他們自己有的,所以就我們護照的好用度、我們領務服務的親切度跟有效度,我們都是高於中國,所以我們的民眾,何來需要在海外時需要去向中國申請協助呢?我們根本不需要。』

歐江安表示,民眾或許會因為一時方便而向中國駐外單位尋求協助,但此舉產生的政治效應,是否會被中方拿來做為政治性輸出?外交部要呼籲全國民眾應注意這樣的後果,必須小心謹慎,不要落入對方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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