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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洗產地條款今過立院初審 最高罰3百萬

2019-11-18 12:13(12-11 04:05更新)
採訪撰稿:謝佳興
經濟部次長王美花。(資料照片/謝佳興 攝)
圖片來源:央廣RTI
經濟部次長王美花。(資料照片/謝佳興 攝)

美中貿易戰下,為防止中國產品來台洗產地,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18日)初審通過「貿易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針對洗產地的違規行為,包括廠商對產地標示不實、使用不實貿易證明文件、違法輸出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至非管制地區,或簽發單位未依規定程序簽發產證等,罰鍰由原先的新台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大幅調高為6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

經濟部次長王美花會後受訪表示,若依照現有30萬元最高罰鍰,因有的產品敏感度高,較難以看出裁罰的差別性,當罰鍰上限提高到300萬元後,「不一定要抓他」,但要讓廠商知道違規的處罰非常重,以達到嚇阻。

王美花指出,此案因涉及重要的對外貿易,也沒有爭議,相信很容易可取得共識,而這項法案只要三讀通過後即可立即生效,最快明年的裁罰案就可以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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