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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臉書谷歌商業模式威脅人權

2019-11-21 11:28(11-14 03:10更新)
新聞引據:法新社
採訪撰稿:吳寧康
科技龍頭企業谷歌(Google)、臉書(Facebook)和亞馬遜(Amazon)。(AFP)
圖片來源:法新社
科技龍頭企業谷歌(Google)、臉書(Facebook)和亞馬遜(Amazon)。(AFP)

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 AI)20日發佈報告指出,臉書(Facebook)和谷歌(Google)的數據收集商業模式,代表一了種對全球人權的威脅。

AI發表報告指出,為人們提供免費的線上服務,然後再利用他們的資訊來鎖定賺錢的廣告,這種作法將會危及包括意見自由與言論自由在內、整個範圍的權利。

報告中說,這是「監控的巨人」。AI表示,這些企業以監控為基礎的商業模式,迫使人們做出魔鬼交易,他們只能透過屈服於一個基於侵犯人權的系統,來享受線上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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