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回首頁| 網站導覽| YouTube| Podcasts|
|
推播熱門報導

法務部:立院修法讓吸毒無罪是不實言論

2019-12-24 15:05(12-05 08:10更新)
新聞引據:中央社
法務部常務次長張斗輝。(圖:中央社)
圖片來源:中央社
法務部常務次長張斗輝。(圖:中央社)

法務部今天(24日)召開記者會表示,部分民意代表轉述立法院此次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修法為「吃毒品無罪」,與事實完全不符,呼籲民眾切勿任意轉傳,以免觸法。

法務部常務次長張斗輝今天上午舉行記者會表示,針對無正當理由持有、施用第三、四級毒品,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處新台幣1萬元至5萬元罰緩,另須接受4到8小時毒品危害講習,即使持有第三級、第四級毒品的數量低於入刑標準,也須接受處罰,並無免罰的情形。

張斗輝說,法務部提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修法,17日獲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法重點為重懲毒販,提高製造、販賣、運輸毒品的刑度及罰金額度;加重販賣混合式毒品及對懷孕、未成年人販毒的刑度及擴大沒收,徹底剝奪毒販不法所得。

他表示,修法針對國人關注新興毒品的散播問題,將處罰持有第三級、第四級毒品的入刑標準,由持有20公克以上降為5公克以上即處以刑罰,擴大了4倍入刑範圍,以遏止新興毒品流通散播。

張斗輝表示,部分民意代表於修法前傳述立法院此次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修法為「吃毒品無罪」言論,與事實完全不符,呼籲民眾就此不實消息,切勿任意轉傳,以免觸法。

為提供您更好的網站服務,本網站使用cookies。
若您繼續瀏覽網頁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s政策,進一步了解隱私權政策。 
我了解
00:00
00:00
0.5x 1x 1.5x 2x
LIVE 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