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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選會宣布 1/1零時起不得發布、報導民調資料

2019-12-30 11:08(11-03 03:20更新)
撰稿編輯:劉品希
中選會宣布 1/1零時起不得發布、報導民調資料。示意圖。(圖:Unsplash)
圖片來源:其他
中選會宣布 1/1零時起不得發布、報導民調資料。示意圖。(圖:Unsplash)

選舉進入倒數階段,中選會今天(30日)宣布,自2020年1月1日零時起至大選投票當天1月11日下午4時止,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與候選人或選舉有關的民調資料,也不得加以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且投票日當天零時起,也不得透過社群媒體或任何方式為候選人或政黨助選及宣傳,違反者,處以新台幣50萬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中選會指出,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52條第2項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3條第2項均規定,政黨及任何人在投票日前10天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有關候選人或選舉的民意調查資料,也不得加以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

中選會特別呼籲政黨、候選人、民調機構、所有媒體及民眾都應該遵守選罷法的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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