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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疫情 移民署即刻起開放海外國人申請「入出境紀錄」

2020-02-14 11:19(12-07 16:25更新)
採訪撰稿:劉品希
內政部移民署。(移民署提供)
圖片來源:其他
內政部移民署。(移民署提供)

因應俗稱武漢肺炎的「COVID-19」疫情擴散,部分國家要求入境時需提供我國的「入出境紀錄」。為符合民眾需求,移民署今天(14日)表示,即日起,國人可至我國駐外館處申請「入出境紀錄」,申辦時間原則上依台灣時間1個工作天即可完成。

移民署說明,國人如只有申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因該證明書內容僅有入境日期及出境日期,並無入出境地點;若需包含入出境地點證明,則須申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的附件「入出境紀錄」。移民署所提供的「入出境紀錄」資料,均源自航空公司傳送的航班資訊;其中,出境「前往地區」是指旅客搭乘航班離台的第一個抵達點;入境「來自地區」是指旅客搭乘航班抵台的前一個出發點。

移民署進一步指出,旅外國人申請「入出境紀錄」時,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如國民身分證或中華民國護照)正、影本,填妥入出國日期證明書申請表(可向駐外館處索取或至移民署全球資訊網下載)及繳交等值新台幣100元的外幣現金,即可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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