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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民海遭重判10年 美國務院籲北京立即放人

2020-02-28 06:10(12-12 02:30更新)
新聞引據:中央社
撰稿編輯:吳寧康
香港銅鑼灣書店瑞典籍股東桂民海(圖)遭中國法院以「為境外非法提供情報罪」為由,判處10年有期徒刑。(網路圖片)
圖片來源:其他
香港銅鑼灣書店瑞典籍股東桂民海(圖)遭中國法院以「為境外非法提供情報罪」為由,判處10年有期徒刑。(網路圖片)

香港銅鑼灣書店瑞典籍股東桂民海遭中國法院以「為境外非法提供情報罪」為由,判處10年有期徒刑。美國國務院27日強烈譴責北京作為,並呼籲中共立刻無條件釋放桂民海。

桂民海1月遭起訴「為境外非法提供情報罪」,24日被判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10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

香港銅鑼灣書店股東呂波、桂民海、店長林榮基、業務經理張志平、經營者李波等人於2015年10月至12月間,陸續在中國、泰國及香港境內失蹤。

桂民海隨後在央視上承認,2003年涉入一起致命車禍及走私非法書刊,中國官方於2017年10月公布桂民海刑滿獲釋。

不過,桂民海女兒指稱父親在親戚家中遭到「軟禁」。中國外交部於2018年2月證實,桂民海因為「違反中國法律」,被處以強制措施。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歐塔加斯(Morgan Ortagus)27日發表聲明表示,美方強烈譴責北京判處桂民海刑期,並呼籲中共政府立刻無條件釋放人。

歐塔加斯指出,美國及其夥伴是由法治、自由、平等及人類尊嚴等共享價值結合。她強調:「我們(美方)會持續與夥伴、盟友站在一起,在中國推廣對人權及基本自由的更大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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