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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再生能源政策 內政部修法提高工業區立體化容獎額度

2020-03-19 16:27(12-20 05:10更新)
撰稿編輯:劉品希
內政部地政司副司長王成機。(資料照/劉品希 攝)
圖片來源:央廣RTI
內政部地政司副司長王成機。(資料照/劉品希 攝)

為配合行政院核定的「工業區更新立體化發展方案」,內政部部務會報今天(19日)通過「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修正,提高在工業區範圍內依規定設置再生能源設備的容積獎勵,最高可獲得5%,希望能促進投資環境改善,兼顧環保與經濟發展,並落實再生能源政策。

為提供產業發展所需空間,行政院核定經濟部所提出的「工業區更新立體化發展方案」修正案。為配合修法,內政部部務會報19日也再次修正「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9條之1,提高在工業區範圍內設置再生能源設備的容積獎勵,由現行最多3%提高為5%。內政部地政司副司長王成機說:『(原音)主要是配合行政院核定的「工業區更新立體化發展方案」的一個修正,將工業區範圍內設置能源管理系統以及設置太陽光電設備在廠房屋頂達50%以上者,可以增加的容積額度,分別從原先的1%及2%提高到2%及3%。』

王成機指出,內政部去年才剛修正規則,給予工業區內設置再生能源設備容積獎勵,這次是配合再修法,進一步提高容積獎勵。

內政部表示,相關修正草案將依法制作業程序在近期發布施行,修正後,將有助於強化產業用地使用效能,有效提升國內投資動能,增加整體經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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