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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薪假實施達30日將補薪資差額 勞動部安心就業計畫27日起開放申請

  • 時間:2020-03-26 15:34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楊文君
無薪假實施達30日將補薪資差額 勞動部安心就業計畫27日起開放申請
勞動部今天(26日)公布「安心就業計畫」實施辦法,幫助放無薪假勞工度過難關。(中央社)

武漢肺炎(COVID-19)疫情衝擊國內就業市場, 許多事業放起無薪假,為了穩定勞工就業狀況,勞動部今天(26日)公布「安心就業計畫」實施辦法,明天(27日)起,只要勞資協議減班休息的開始到結束之日達30天以上,勞工就可向發展署提出申請,每人每月最高發給1萬1,000元,最長發給6個月,時間追溯至今年1月15日。

根據最新無薪假統計,截至24日,全台已有164家事業單位、4,808人通報實施無薪假,企業歇業危機一觸即發。

為了協助企業度過難關,勞動部推動「安心就業計畫」,將補貼勞工損失的一半薪資,27日起,只要勞資協議減班休息的開始到結束日達30天以上,勞工就可向勞動力發展署提出申請,每人每月最高發給1萬1,000元,最長發給6個月。勞動部發展署就業服務組組長陳世昌說:『(原音)假設企業只約定一個禮拜、兩個禮拜,表示受衝擊時間是很短的,很快就能恢復正常,這就不適用;但是如果為期一個月以上、甚至兩個月、三個月,就是我們適用對象。』

勞動部舉例,勞工在實施減班休息日前1年,雇主幫他保的平均月投保薪資為4萬5,800元,在與雇主協商減班休息期間,雇主仍要給基本工資2萬3,800元,薪資差額就是2萬2千元,勞動部將補貼一半,也就是1萬1,000元。

勞動部也指出,適用對象為今年1月15日至12月31日期間,由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列冊通報的減班休息勞工,包括按月計酬全時勞工,及與雇主約定正常工作日數及時間的部分工時勞工。

勞動部也強調,若是勞工於同一時期受僱於二個以上現職雇主者,可分別申請薪資差額補貼,但每月合計最高發給1萬1,000 元。由於2月18日已經加碼實施「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勞工也只能擇一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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