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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案 確保公平取得COVID-19疫苗

2020-04-21 11:18(12-18 02:35更新)
新聞引據: 法新社
撰稿編輯:吳寧康
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案,確保公平取得COVID-19疫苗。示意圖。(pixabay圖庫)
圖片來源:其他
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案,確保公平取得COVID-19疫苗。示意圖。(pixabay圖庫)

聯合國大會193個會員國20日一致通過一項決議案,要求「公平、有效且及時」取得未來任何針對俗稱武漢肺炎的2019年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所研發出的疫苗。

這項決議案也強調了世界衛生組織(WHO)扮演的「至關重要領導角色」。世衛對這場疫情的處理已面臨來自華府與其他國家的批評。

這項由墨西哥起草並獲得美國支持的決議案,要求加強「為對抗COVID-19 所需要的國際科學合作,並提高包括民間部門的合作。」

這項合作訴求提出之際,正值研究實驗室與製藥業者加緊努力,要研發出可望在對抗疫情時至關重要的疫苗和其他療法。COVID-19全球肆虐,已奪走逾16萬7千人的性命。

決議案要求聯合國祕書長古特瑞斯(Antonio Guterres)「確認並建議選項,包括快速擴大生產和強化供應鏈的方式,以促進並確保公平、透明、公正、有效且及時的取得及分配預防性工具,實驗室檢測,試劑和輔助性材料,重要醫療供應,新診斷法,藥物和未來的COVID-19疫苗。」

此外,決議案也要求,要以「旨在讓所有需要的、特別是開發中國家都能取得」的措施,來研發與分享疫苗。

這是聯合國大會針對新冠病毒疫情通過的第二項決議案;本月稍早通過的第一項決議案也呼籲國際合作,對抗這項疾病的擴散。

在此同時,由突尼西亞和法國提出、兩項支持古特瑞斯訴請全球停火抗疫的決議案草案,至今仍未獲得聯合國安全理事會通過其中的任何一項。根據外交消息人士透露,突尼西亞和法國代表已開始合併這兩項草案。

不像安理會,聯合國大會通過的決議案並不具約束力,但能發揮重要的政治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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