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回首頁| 網站導覽| YouTube| Podcasts|
|
推播熱門報導

無法立即處罰違規業者 黃珊珊:有必要修消防法

2020-04-29 11:29(12-22 05:00更新)
採訪撰稿:歐陽夢萍
現行消防法無法立即處分違規業者,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認為有修法的必要。(北市府提供)
圖片來源:其他
現行消防法無法立即處分違規業者,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認為有修法的必要。(北市府提供)

錢櫃KTV台北林森店大火案引發對消防安全的重視,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今天(29日)指出,依照現行消防法規定,對於違規業者要先予以限期改善,而無法立即處罰,因此,她認為消防法有修法的必要。另外,台北市政府也組成義務律師團,協助受害者進行後續賠償事宜。

錢櫃KTV台北林森店26日發生火災後,台北市政府清查市內所有封閉式公共場所,包括錢櫃4家分店、星聚點KTV、梅花戲院、朝代戲院都因消防設備不符規定而被勒令停業。

對於之前為何對違規業者沒有立即祭出罰則?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29日受訪時表示,消防法有限期改善的規定,必須先要求限期改善,若逾期不改善才能予以停業等處分。市府在錢櫃火災後找尋最快速有效的法條,最後是引用行政執行法第36條「行政機關為阻止犯罪、危害之發生或避免急迫危險,而有即時處置之必要時,得為即時強制」,才能令業者先停業,並限期改善,因此,她認為有必要修消防法。黃珊珊:『(原音)如果按照消防法,我沒有一條可以要求他停業,我們只能用行政執行法要求他們暫時停業,然後限期改善,所以目前為止,應該是在消防法本身它不像其他建築法很多東西可以直接做相關處置,所以消防法的部分,我們認為還是有修法的必要。』

黃珊珊也指出,關於後續賠償,台北市政府會成立義務律師團,協助受害者及家屬與業者談判。法務局29日下午也會召集業者及保險公司,了解善後理賠相關事宜。她並強調,對於這麼重大的公安事件,任何企業都必須負起企業的責任,台北市政府的立場很清楚,會依法辦理,過程中所有調查資料也會在遵守偵查不公開的原則下公開透明,台北市政府沒有必要包庇任何人,這是個悲劇,現在不是講政治的時候。

為提供您更好的網站服務,本網站使用cookies。
若您繼續瀏覽網頁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s政策,進一步了解隱私權政策。 
我了解
00:00
00:00
0.5x 1x 1.5x 2x
LIVE 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