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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旺角事件發起人梁天琦遭判6年 上訴被駁回

2020-04-29 17:11(12-22 12:20更新)
新聞引據:中央社
撰稿編輯:黃啟霖
香港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Edward Leung) (AFP)
圖片來源:法新社
香港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Edward Leung) (AFP)

香港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因2016年旺角事件被裁定觸犯暴動及襲警罪,先前被判刑6年。他之後就刑期提出上訴,但今天(29日)被香港高等法院正式駁回。

同時,同案被告盧建民及黃家駒的相關上訴,也被駁回。

梁天琦因旺角事件被判刑6年,之後提出上訴,高等法院2019年底審訊後宣布押後裁決。梁天琦的代表律師當時說,梁天琦只會就刑期提出上訴,不會就定罪提出上訴。

盧建民和黃家駒也提出上訴,法庭一併審理。盧建民和黃家駒分別被判刑7年和3年半。

「本民前」由一批年輕人在2014年「佔中」運動後成立,主張香港「民族自決」,被視為「港獨」組織。

2016年春節期間,「本民前」在旺角發起集會,其後演變成衝突,參與者以磚頭襲擊警察,事件造成超過100人受傷。

警方事後逮捕梁天琦等人。本民前其他核心成員黃台仰和李東昇則逃往德國,獲得政治庇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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