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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團出入境禁令 再延至7月底

2020-06-19 16:18(12-16 06:20更新)
採訪撰稿:吳琍君
COVID-19疫情肆虐全球,交通部觀光局也視疫情變化,將旅遊團出入境禁令一延再延,19日下午再度發出公告,原定到6月底的禁令再度延長至7月31日。(圖:中央社)
圖片來源:中央社
COVID-19疫情肆虐全球,交通部觀光局也視疫情變化,將旅遊團出入境禁令一延再延,19日下午再度發出公告,原定到6月底的禁令再度延長至7月31日。(圖:中央社)

俗稱武漢肺炎的COVID-19疫情肆虐全球,交通部觀光局也視疫情變化,將旅遊團出入境禁令一延再延,今天(19日)下午再度發出公告,原定到6月底的禁令再度延長至7月31日。

觀光局也提醒,前揭旅客參團赴國外旅遊解約退費原則,依據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4點(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4條)規定辦理。

另參團旅客取消7月31日以後之國外旅遊行程,其解約退費處理原則,以旅客取消時、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的國際疫情及建議等級辦理,並請旅行業者以對旅客有利者為優先考量適用:

1. 第一級注意(Watch),民眾應遵守當地的一般預防措施:依據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3點(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3條)規定。

2. 第二級警示(Alert),民眾至當地應採取加強防護措施:依據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5點(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5條)規定。

3. 第三級警告(Warning),民眾避免至當地所有非必要之旅遊:依據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4點(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4條)規定。

旅客與旅行社間如因疫情影響取消國外旅遊行程,衍生退費爭議,得檢具相關資料先向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地址:台北市民權東路2段9號5樓,電話:02-25995088)申訴調處,倘調處不成,後續得再向觀光局申訴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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