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管理局8日表示,外國政府對港的單方面制裁,不屬於聯合國通過的國際針對性金融制裁制度的一部分,在香港無法律效力。 官方香港電台報導,金管局回應美國當局制裁11名中國及香港現任及前任官員時,作了以上表示。 金管局表示,已去信所有認可機構及儲值支付工具持牌人,說明金管局的相關要求;又指認可機構在評估是否繼續向被制裁的個人或實體提供服務時,應注意考慮公平對待客戶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