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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印尼移工明年要幫付來台費用 勞動部:不應由來源國單方決定

2020-08-28 11:24(12-22 11:20更新)
撰稿編輯:楊文君
印尼7月底釋出訊息指稱,明年1月起將要求移工輸入國雇主負擔移工來台費用。中華民國脊髓損傷者聯合會27日號召近百名乘著輪椅的身心障礙者赴勞動部抗議,有外籍看護工陪同雇主到場抗議。(資料照片/中央社)
圖片來源:中央社
印尼7月底釋出訊息指稱,明年1月起將要求移工輸入國雇主負擔移工來台費用。中華民國脊髓損傷者聯合會27日號召近百名乘著輪椅的身心障礙者赴勞動部抗議,有外籍看護工陪同雇主到場抗議。(資料照片/中央社)

針對印尼7月底召開記者會指出,明年1月起將要求移工輸入國雇主負擔移工來台費用,包含往來機票、訓練費、護照及簽證費用等,引起雇主團體不滿。勞動部今天(28日)指出,目前已透過外交管道、發文要求印尼說明,會嚴守保障雇主權益。

近期有部分聘用印尼籍看護工的雇主指出,他們接獲仲介公司傳達,明年起移工在印尼自費的一切費用,包含護照、居留證辦理及更換的費用、訓練費及來台機票費等,都轉由雇主負擔。

勞動部證實,確實有接獲相關訊息,但印尼事前並未循雙邊聯繫管道先行與勞動部溝通,迄今也未接獲印尼正式公文,是印尼單方宣稱已與我國及新加坡等14個國家達成協議。

因此,勞動部將持續透過雙邊聯繫管道請印尼說明釐清,在維護雇主權益下與印尼溝通。勞動部跨國勞動力管理組專門委員莊國良說:『(原音)因為國內很多僱用看護工的雇主都是屬於弱勢族群,勞動部會嚴守保障雇主權益,盡量來跟印方爭取。』

莊國良也指出,就像我們要去美國工作,怎麼可能要求他們幫我們出機票錢跟護照錢,照理說不應該由雇主承擔;就算要,也應該要經過雙邊協調,取得共識,再回歸到勞雇雙方去約定。儘管國際上有雇主負責支付「零付費方案」,但也只限於製造業。

勞動部強調,雇主引進移工來台工作,應依法與其簽訂契約,並適用我國法令,以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移工來台其他相關費用,包含機票費、訓練費、簽證費等是移工出國工作的費用,應由勞雇雙方自行約定,不應由來源國政府單方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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