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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抗體檢測 教部:若違研究倫理最高罰百萬

2020-08-29 11:19(12-08 06:00更新)
新聞引據:中央社
彰化抗體檢測,教育部:若違研究倫理最高罰百萬。 (中央社檔案照片)
圖片來源:中央社
彰化抗體檢測,教育部:若違研究倫理最高罰百萬。 (中央社檔案照片)

彰化檢測血清抗體研究,遭質疑先研究才通過倫理審查。教育部今天(29日)表示,如果確有違法,可處新台幣10萬元到100萬元罰鍰,情節重大可限研究者一年內不得申請研究經費補助。

彰化縣6月11日宣布啟動血清抗體調查,6月24日由台大提供經費採購試劑給彰化縣使用,但這項計畫卻是在8月11日才通過台大行為與社會科學倫理委員會(案號202007HM059)審查,引發先執行計畫後補審查的疑慮。

衛生福利部要求研究團隊回覆研究計畫書、研究倫理同意文件、受試者同意書等。醫事司長石崇良日前接受媒體聯訪表示,待收到報告後,會看計畫內容對受檢者造成多大的傷害,依情節輕重給予懲罰。如沒通過就執行,會依法罰款新台幣10萬元到100萬元,由主管機關教育部裁罰。

教育部官員今天表示,近期尚無處理違反「人體研究法」的個案,但大學執行研究計畫,如違反人體研究倫理相關疑義,教育部會依規定查處。

如果違法查證屬實,不僅是研究計畫主持人、成員會受罰,教育部依法也可懲處校方、學校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如果情節重大,也可令學校終止研究。

如果受處分人違法情節重大,教育部可限制一年內不得申請政府機關或政府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研究經費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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