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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政院並無公視法修法版本 尊重立院職權

2020-09-24 13:17(12-22 00:15更新)
採訪撰稿:王韋婷
行政院發言人丁怡銘。(行政院提供)
圖片來源:央廣RTI
行政院發言人丁怡銘。(行政院提供)

民進黨立委提案修改公視法,下修董事人數;變更董事選任方法,廢除董、監事審查委員會,改為立法院同意。民進黨立委的提案與行政院長蘇貞昌2013年時的主張相異,引發批評。對此,行政院發言人丁怡銘今天(24日)表示,公視法修法草案並無行政院版本,尊重立委的權利。

公視法修法向來是朝野攻防重點,蘇貞昌2013年時雖不反對公廣董監事人數減少,但對於調低同意門檻有意見。國民黨立院黨團24日舉行記者會批評,民進黨執政後,視媒體自主如無物,為染指公視等公共媒體,「選不贏就改規則,又要再次雙重標準」。

丁怡銘回應,公視法如果要修訂,會尊重各方意見、專業的審查,但目前還沒有行政院版本的草案,立法院的版本也非院版,行政院尊重立法院提案跟審查的權利。

現行公共電視法規定,公視董監事由行政院提名,提交由立法院推舉11至15名社會公正人士組成的審查委員會審議,經4分之3以上多數同意後,由行政院長聘任;公視董事可提名17至21人,董事長則由董事互選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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