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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研議修法 嚴懲毒駕行為

2020-09-30 16:06(12-06 03:25更新)
採訪撰稿:歐陽夢萍
法務部長蔡清祥表示,法務部將研議修法,以刑責嚴懲毒駕行為。(歐陽夢萍 攝)
圖片來源:央廣RTI
法務部長蔡清祥表示,法務部將研議修法,以刑責嚴懲毒駕行為。(歐陽夢萍 攝)

為遏止吸食毒品者開車,釀成重大意外,危及他人生命安全,法務部長蔡清祥表示,法務部將蒐集各國的相關規定,研議修法,以刑責嚴懲毒駕行為。

台北市日前發生一起公車衝上人行道事故,造成1死1傷,警方偵訊後發現公車駕駛曾吸食毒品。

法務部長蔡清祥30日表示,針對這起事件,他與常務次長及檢察司同仁討論後,思考如何在法制面上提出修法建議,要以刑責嚴懲毒駕行為。他說:『(原音)我們早上也有一個共識,就是想要把現行的法律來做一個檢視,對於毒駕這件事情,應該要用最嚴格的來加以處罰,明明知道自己是吸毒的,就不應該要開車,因為你會造成你精神的恍惚、甚至嗜睡,車子就撞到人行道上,造成非常大的意外車禍。』

蔡清祥指出,依照現行刑法第185條之3,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者,才課以刑責,他請檢察司蒐集外國的相關規定作為參考,並檢視「不能安全駕駛」這個條件是否需要修正或是加以詮釋,例如比照酒駕,若不達到標準,就不該開車,否則便會受到處罰。

至於取締上的困難,蔡清祥表示會設法克服,尋找新的科技解決,總之希望能儘快提出修法建議,讓所有國人安心,不會受到毒駕的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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