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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同佳案士檢已收到陳報狀  刑事局:若來台須向單一窗口投案

2020-10-12 19:02(12-16 21:55更新)
新聞引據:中央社
港女命案兇嫌陳同佳。 (圖:立場新聞)
圖片來源:其他
港女命案兇嫌陳同佳。 (圖:立場新聞)

港人陳同佳來台投案一事,理律法律事務所今天(12日)表示已接受委任辯護,並依其意願向司法警察機關及士林地檢署接洽、陳報辦理。士林地檢署今天指出,下午已收受理律凃榆政等3名律師署名的陳報狀,以及被告陳同佳署名的陳報狀及3份委任狀,後續將積極偵辦。刑事局表示,陳同佳若來台須向單一窗口投案,依法辦理。

理律法律事務所今天指出,該所律師已受當事人陳同佳委任,擔任他來台接受刑事偵查程序的選任辯護人,律師已經依據受任意旨與司法警察機關接洽及向士林地檢署陳報辦理中。

士林地檢署今天指出,下午已收受理律凃榆政等3名律師署名的陳報狀,以及被告陳同佳署名的陳報狀及3份委任狀,已交由承辦檢察官依法處理,後續將積極偵辦,貫徹司法管轄權。

士檢表示,陳同佳案已3度經由法務部透過陸委會向香港政府提出取證及人犯遣送的司法互助請求,均未獲回應,士檢呼籲港府應務實回應已提出的司法互助請求,協助將犯嫌早日繩之於法,具體實現本案司法正義,並慰問被害人及其家屬。

刑事局今天表示,若陳同佳確定要來台灣面對司法,仍需向單一窗口投案,後續將依法辦理。

陳同佳2018年與同為香港籍的女友潘曉穎入境台灣旅遊後,涉嫌殺害女友後返回香港。陳同佳後因盜竊等罪名入獄,去年10月23日出獄後表示願意赴台投案。潘母近日多次接受媒體訪問,促請陳男早日赴台投案。

香港媒體日前報導,涉嫌在台灣殺害同行女友的陳同佳,已通知台灣代表律師聯絡相關部門,處理其赴台投案安排,期望本月內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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