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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泡泡」首例將來台 陳時中:擬定防疫計畫者須負法律責任

2020-11-11 09:45(12-11 07:30更新)
採訪撰稿:劉品希
針對「經濟泡泡」,陳時中11日表示,擬定防疫計畫者須負法律責任。(劉品希 攝)
圖片來源:央廣RTI
針對「經濟泡泡」,陳時中11日表示,擬定防疫計畫者須負法律責任。(劉品希 攝)

對於「經濟泡泡」首例成行,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今天(11日)表示,針對「經濟泡泡」,主管單位會審核必要性,指揮中心則負責審查防疫計畫並加以協助落實,他強調,主管單位必須有人完全監督,擬定防疫計畫者也須負起法律責任。

商務人士來台防疫措施放寬,經濟部長王美花10日晚間出席頒獎典禮時透露,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已同意首例「經濟泡泡」專案,要開放美國電子大廠來台考察投資環境。根據了解,這團商務客來台將停留三天,無需隔離,在台期間動線單純,見面人員名單也已全數提報,經濟部將全程陪同,確保防疫到位。

對此,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衛福部長陳時中11日上午出席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前受訪表示,指揮中心跟經濟部討論過很多,目前對於「經濟泡泡」的處理方式是由主管單位審核必要性,指揮中心會審查防疫計畫並協助防疫。他說:『(原音)當然是由主管單位對於必要性做審核,我們這邊就負責對於他的防疫計畫做審核跟協助他來進行。那主管單位必然要有人做完全的監督,那寫防疫計畫的必要負起相當的法律責任,以這樣的方向來進行經濟泡泡,比較能夠適應各種不同樣態的需要。』

對於是否會強化入境管控措施,陳時中表示,可能會根據來台天數的不同,訂定不同的採檢規定。

此外,媒體詢問新加坡也想與台灣建立「經濟泡泡」,陳時中說,當然歡迎,但主要還是要看防疫計畫是否能確實做到動線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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