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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被控詐欺罪 法官裁示拒絕保釋

  • 時間:2020-12-03 12:36
  • 新聞引據:採訪、法新社、路透社
  • 撰稿編輯:吳寧康
黎智英被控詐欺罪 法官裁示拒絕保釋
香港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被警方以詐騙罪起訴。 (RT/達志影像)

香港媒體大亨─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今天(3日)因為被控詐欺罪名出庭應訊,這是針對著名的批評北京人士、以及民主活動者,一系列起訴行動中的最新一起。

73歲的黎智英、以及另外2名公司高層─集團總裁周達權、行政總監黃偉強3人被控詐欺罪名。根據法院文件,他們被控把辦公室用在大樓租約所不允許的目的。

香港警方曾在8月間突襲壹傳媒大樓搜證,並逮捕一連串公司高層人物,包括根據港區國安法以涉嫌「與外國勢力共謀」為由逮捕黎智英。

不過截至目前,沒有人因違反國安罪名遭到起訴。

而法官今天裁定,拒絶讓黎智英保釋候審,其他2人則獲准保釋,法官並設定下次開庭的日期是明年4月。

這項決定意味隨著警方的持續調查,黎智英將面臨數月監禁。

自從中國在6月間實施港區國安法以來,香港已加快鎮壓行動,反對派政治人物被取消資格,還有數十名活動人士被控或受到調查。

香港當局2日才剛以參與去年的民主抗議活動,對24歲的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26歲的眾志前主席林朗彥和23歲的成員周庭宣判刑期。

黎智英曾說過,他擔心當局會關閉他的報社,這是少數仍以嚴厲報導和諷刺漫畫來對北京大聲疾呼的香港地方媒體。

他曾表示,一直擔心中共有朝一日會受不了香港新聞自由,認為港區國安法扼殺港人言論自由,敦促西方世界力挺香港。

今年4月,黎智英曾表示,由於廣告受到打壓、加上俗稱武漢肺炎的2019年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疫情衝擊,導致訂閱人數下降,面臨經營的巨大挑戰,為了讓報紙繼續營運,他已自掏腰包墊了5.5億港元苦撐。

北京當局是在今年5月宣佈制定港區國安法,並由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6月30日表決通過,全文當晚公佈並在香港正式施行,對中國政府廣泛定義的顛覆國家政權、分裂國家、恐怖活動及勾結外國勢力等行徑進行嚴懲,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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