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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懲非法盜採海砂 立院拍板最高關7年罰1億

2020-12-30 17:00(12-16 10:50更新)
採訪撰稿:林詠青
立法院30日三讀通過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修正草案,加重違法越界抽砂刑度。(圖:中央社)
圖片來源:中央社
立法院30日三讀通過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修正草案,加重違法越界抽砂刑度。(圖:中央社)

我馬祖附近海域近期常有中國抽砂船盜採砂石,為有效解決非本國籍抽砂船的不法行為,立法院今天(30日)三讀通過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修正草案,加重違法越界抽砂刑度,最高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億元以下罰金。

近年中國抽砂船越界盜採砂石事件頻繁,嚴重破壞我海洋環境及自然生態。行政院與朝野立委為此提出土石採取法及專經法修正草案,立法院會今天進行處理,在場立委無異議,兩案均三讀修正通過。

此外,未來供非法採取土石用的船舶或其他機械設備,經判決沒收確定,得視個案情節需要拍賣或變賣,或專案報准無償留供公用、廢棄或為其他適當的處置。

內政部在相關修法通過後,也發出新聞稿感謝立法院朝野黨團支持,未來可望藉由加重刑度嚴懲不法,同時也能解決當前沒收犯罪工具處置的問題,具體展現政府捍衛藍色國土的決心及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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