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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茂鍾調查報告遭質疑 司法院:以常人角度及多方考量認定有無違失

2021-04-08 16:21(11-29 21:55更新)
採訪撰稿:歐陽夢萍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8日上午召開記者會,批評調查報告是虛應故事,並質疑無人負起政治責任。(圖擷自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臉書)
圖片來源:其他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8日上午召開記者會,批評調查報告是虛應故事,並質疑無人負起政治責任。(圖擷自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臉書)

司法院及法務部昨先後公布翁茂鍾案的調查結果,但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今天(8日)上午召開記者會,批評調查報告是虛應故事,並質疑無人負起政治責任。司法院下午回應表示,司法院無相關權限,依現有資料,無從認定是否有犯罪嫌疑;至於認定是否有違失行為的標準,則是以常人的角度觀察及態樣、背景、次數、所得利益等多方考量做出判斷。

針對富商翁茂鍾與司法界爆發不當來往案,司法院與法務部7日相繼公布第二波調查結果,其中26名法官有違失,但有25名「已逾懲戒權時效」,僅1人遭移送監察院;檢調部分,則有4名檢察官及10名調查官有違失,包含前檢察總長吳英昭及前法務部長曾勇夫。不過,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批評司法院及法務部的調查報告如同「擠牙膏」,只是虛應故事,且未交代判斷情節重大的標準為何?超過懲戒時效的人員要如何處置?並質疑至今無人為此負起政治責任。

司法院在下午回應表示,這次已全面檢視司法院現有卷證資料中載有法官、前法官姓名部分的內容,調查人數共37人,沒有遺漏。而司法院沒有犯罪偵查權限,也沒有強制處分權,只能進行行政調查,依司法院現有的卷證資料,無從認定受調查者有犯罪嫌疑,如果偵查機關要進行偵查,司法院予以尊重。

司法院並表示,這次判斷是否構成違失行為的懲處標準,是依照法官倫理規範的規定,並參考美國聯邦法院司法行為守則,以一般人的角度觀察法官的行為是否會對司法公正、中立的形象產生質疑;判斷時則會綜合行為態樣、背景、環境、次數、頻率、所得利益等,同時也考量避免讓法官與社會隔絕,以及是否有積極、可信證據足以認定有違失行為等,且本次審議是交由包括外部學者專家及各法院法官代表組成的人審會進行客觀檢視、綜合判斷、充分討論,所作成的結論可受公評。

司法院並重申絕不包庇護短,會採取嚴格的標準進行違失行為的調查與認定,今後也會持續對不當行為的法官進行監督、懲處與淘汰,讓司法能重新獲得人民的尊重與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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