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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不當取得財產購置土地蓋樓 黨產會命婦聯會美齡樓移轉國有

2021-05-11 14:27(12-21 07:50更新)
採訪撰稿:王韋婷
婦聯會美齡樓。(資料照片/張德厚 攝)
圖片來源:央廣RTI
婦聯會美齡樓。(資料照片/張德厚 攝)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今天(11日)召開委員會議,決議命婦聯社福基金會移轉美齡樓房地所有權予中華民國所有。黨產會表示,婦聯會捐贈給婦聯社福基金會的爭議款項屬於「不當取得財產」,依法應移轉國有。

黨產會2018年2月1日認定婦聯會為國民黨附隨組織,同年3月19日認定婦聯會所收受的不當取得財產應移轉國有。

黨產會今天指出,婦聯會1997年9月捐助經費成立婦聯社福基金會,婦聯社福基金會成立後籌備購買會址,基金會接受婦聯會於1998年至1999年捐款共6億元做為購買土地經費,且在1998年11月26日與國民黨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書,購買土地1656平方公尺,價款6億元。婦聯會2003年1月13日再捐款4.5億,興建現址為台北市林森南路19號的「美齡樓」。

黨產會表示,婦聯會捐贈給婦聯社福基金會,用以向國民黨購買土地及興建建物的10.5億元,屬「不當取得財產」;婦聯社福基金會無正當理由無償自婦聯會取得不當取得財產10.5億元,用於購置土地及興建建物,土地及建物屬於10.5億元不當取得財產的現存利益,依照黨產條例規定應移轉為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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