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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移工明起暫緩入境 許可效期順延

2021-05-17 20:48(11-24 11:20更新)
新聞引據:中央社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7日宣布,19日零時起暫緩未持有居留證非本國籍人士入境。 (圖:中央社)
圖片來源:中央社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7日宣布,19日零時起暫緩未持有居留證非本國籍人士入境。 (圖:中央社)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17日)宣布,19日零時起暫緩未持有居留證非本國籍人士入境。勞動部今晚表示,移工也包含在內,若雇主所持有具入國引進效力的許可函在6月30日前到期,將可自動延長3個月。

疫情指揮中心今天表示,鑒於國際及國內武漢肺炎(COVID-19)疫情升溫,自5月19日零時起至6月18日止,未持有中華民國居留證的非本國籍人士,暫緩入境。緊急或人道考量等經專案許可者除外。

勞動部晚間表示,外國人管制入境措施,包含依據就業服務法引進專業外國人及移工;經統計最近1個月引進移工人數共計7249人,其中產業類6726人,社福類523人。

由於移工暫緩入境,勞動部以3項措施因應,包含自動延長具入國引進效力的許可、長照資源配合、媒合本國勞工服務等。

勞動部解釋,原規定雇主引進移工的許可效期為6個月,6個月期滿未能引進移工,如有不可歸責的事由,得申請延期;現為簡化行政作業,針對雇主所持有具入國引進效力的許可函,如於5月19日起至6月30日期間內效期屆滿,均自動延長效期3個月,無須再由雇主提出申請延期。

勞動部表示,衛生福利部已建置長照2.0服務,家中失能病患如有照顧需求,可撥打1966長照專線或洽各地方政府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申請長照2.0各項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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