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臺灣之音立刻下載官方APP
開啟
:::

被控涉2019年10.1大遊行 黎智英今恐面臨新徒刑

  • 時間:2021-05-28 09:44
  • 新聞引據:採訪、路透社
  • 撰稿編輯:吳寧康
被控涉2019年10.1大遊行 黎智英今恐面臨新徒刑
圖為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2月9日赴終審法院出庭。(資料照片/AFP)

路透社今天(28日)報導,香港媒體大亨、同時也是北京的批評者黎智英,可能會因為他在2019年10月1日未獲授權集會中扮演的角色,被判處新的徒刑。

今天的判決預料將由區域法院法官胡雅文(Amanda Woodcock)宣判。她曾在4月間處理黎智英的非法集會判刑。其他被告還包括李卓人、陳皓桓和梁國雄。

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和香港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等人,被判處2019年8月18 日參與及組織非法集結罪名成立,香港法院在上月16日宣判,黎智英被判囚1年,李柱銘被判11個月、緩刑2年。

黎智英因另外參與2019年8月31日集會被判刑,兩案合併執行下共需服刑14個月。

黎智英由於在另一起國安審判中被拒絕交保,自去年12月起就一直遭到監禁。根據這項中國當局在2020年為回應香港抗爭而實施的港區國安法,黎智英面臨3項指控,其中包括與外國勾結。

黎智英被捕已引發西方國家政府和國際人權團體的抨擊,並為香港這個全球金融中心自由度的下降感到憂心,包括言論和集會自由。

在這之前,香港保安局局長14日宣佈,依據港區國安法規定,凍結黎智英持有的壹傳媒7成股份,以及他所擁有的3間公司在當地銀行帳戶內的財產。

自從香港2019年爆發大規模的支持民主示威活動後,北京正致力於鎮壓異議人士,而警方則以港區國安法為名肆意逮捕。

這項港區國安法對中國政府廣泛定義的顛覆國家政權、分裂國家、恐怖活動及勾結外國勢力等行徑進行嚴懲,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香港已有許多著名民運人士因此被逮捕、監禁、禁止參與政治,甚至被迫逃往海外。

相關留言

本分類最新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