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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怡銘打疫苗 政院:依規定施打 無特權

2021-06-10 08:29(12-15 06:55更新)
撰稿編輯:王韋婷
前行政院發言人丁怡銘。(資料照片/王韋婷攝)
圖片來源:央廣RTI
前行政院發言人丁怡銘。(資料照片/王韋婷攝)

媒體報導,前行政院發言人丁怡銘5月中時已經施打疫苗,引發特權打疫苗的爭議。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今天(10日)表示,為確保防疫指揮體系正常運作,參與中央防疫會議成員,由於每日均有長時間、室內空間與近距離接觸,均列入第2類人員並建議其施打疫苗。

羅秉成強調,行政院院長、副院長、秘書長及參與行政院防疫會議之政務委員及顧問等人員,均屬有必要進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開會,以及出席行政院邀集包括指揮中心指揮官等,召開防疫會議的決策及執行防疫任務人員,以維持國家防疫能量,這些人員是中央防疫指揮體系的一環,均屬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公布「COVID-19疫苗公費接種對象」第2類維持防疫體系運作的中央政府人員,為確保相關防疫機制於疫情期間得以正常運作,行政院即依程序就上開人員提出申請並施打疫苗。相關程序完全符合指揮中心指引,不會有任何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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