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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降級 內政部:戶籍登記逾期8/25前補辦不罰

2021-07-26 10:40(12-12 05:35更新)
新聞引據:中央社
戶籍登記(資料照片/台中市政府民政局提供)
圖片來源:其他
戶籍登記(資料照片/台中市政府民政局提供)

配合全國疫情警戒將在27日降為二級,內政部今天(26日)表示,在三級警戒期間已逾期的戶籍登記案件,可在降級後的30日內,也就是8月25日前補辦,不予裁罰。

依戶籍法規定,戶籍登記異動後,要換發戶口名簿或國民身分證,且戶籍登記應於事件發生或確定後30日內申請,出生登記需於60日內辦理,逾期將處新台幣300元至900元罰鍰。

內政部上午表示,由於民眾在三級警戒期間不便外出,為確保民眾申辦權益,對於申辦法定最後期日在三級警戒期間者,逾期申辦不予處罰,可在三級警戒解除後再行申辦。

內政部指出,現在配合全國疫情警戒將降級,在三級警戒期間逾期未辦理戶籍登記者,或戶籍登記證明文件屆期者,請在疫情警戒標準降為二級當日起30日內,也就是從7月27日起到8月25日止,可到戶政事務所申辦,確保自身權益。

內政部表示,民眾申辦相關戶籍登記證明文件,如單身證明、稅單或稅籍證明等,在三級警戒期間屆期者,警戒解除後30日內,仍認定為有效文件,請民眾依期限持憑辦理。

另外,內政部指出,經許可歸化後,須提出原有喪失國籍或申請展延時限屆期者,請在降級後10日內,也就是7月27日起到8月5日止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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