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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擬通貨平台納管 金管會:11/30前須完成洗錢防制聲明

2021-09-30 22:35(12-17 21:50更新)
新聞引據:中央社
行政院指定金管會為虛擬通貨平台業者的洗錢防制主管機關;圖為比特幣。(Pixabay)
圖片來源:其他
行政院指定金管會為虛擬通貨平台業者的洗錢防制主管機關;圖為比特幣。(Pixabay)

行政院指定金管會為虛擬通貨平台業者的洗錢防制主管機關,金管會今天(30日)強調,虛擬通貨平台業者應在11月30日前向金管會辦理洗錢防制法遵聲明,若未完成且限期未改善,最高將收下千萬罰單。

比特幣、狗狗幣等虛擬貨幣詐騙案例頻傳,金管會已於7月1日將虛擬通貨平台業者納管洗錢防制,並在今天發布「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規定解釋令,即日起生效。

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表示,虛擬通貨平台業者應依金管會指定的文件、資料及方式完成洗錢防制法遵聲明,業者若未完成聲明而繼續營運,經金管會限期改善而未改善者,將可處新台幣5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鍰。

林志吉指出,金管會雖然被指定為虛擬通貨平台業者的洗錢防制主管機關,但不涉及產業治理、經營管理、消費者保護;換言之,對於完成洗錢防制法遵聲明的虛擬通貨平台業者所經營的業務,金管會並未給予核准或任何形式的認可。

林志吉表示,虛擬通貨市場資訊不透明,容易受到人為操作或炒作,價格波動大且投資風險高,民眾在從事交易前,務必充分瞭解運作模式,審慎評估風險,避免遭詐騙或投資損失,讓自身權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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