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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台辦證實 遠東集團遭罰款及追稅新台幣20.6億元且查處尚未結束

2021-11-24 13:33(12-22 14:55更新)
採訪撰稿:陳文蔚
中國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擷取央視微博)
圖片來源:其他
中國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擷取央視微博)

遠東集團在中國投資事業遭北京當局開罰,日前中方已對外承認與政治因素有關。中國國台辦今(24)日例行記者會上,發言人朱鳳蓮證實,遠東集團在中國的罰款以及追繳稅款達4.74億人民幣(約新台幣20.6億元),並稱查處仍在進行中,暗示後續可能還有動作。朱鳳蓮強調,這是依法打擊「台獨頑固份子」關聯企業和金主。

《央視》與《新華社》等中國官媒報導,針對遠東集團遭罰一事,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表示,上海、江蘇、江西、湖北、四川等五省市有關執法部門開展執法檢查,發現台灣遠東集團在當地投資的化纖紡織、水泥企業在環保、土地利用、員工職業健康、安全生產及消防、稅務、產品品質等方面存在一系列違法違規行為。朱鳳蓮稱,有關執法部門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和程序,對涉事企業進行了處罰。

朱鳳蓮表示,就執法檢查發現遠東集團一系列違法違規行為,現已對其處以罰款及追繳稅款約4.74億元人民幣,並收回其中一家企業的閒置建設用地。朱鳳蓮強調,查處工作仍在進行中。

朱鳳蓮強調,依法打擊「台獨頑固分子」及其關聯企業和金主,根本目的是維護台海和平穩定和兩岸同胞切身利益。她並重申鼓勵支持兩岸正常經貿往來,依法保障台胞台企的合法權益,但絕不允許任何人、任何企業一邊在大陸賺錢,一邊給「台獨頑固分子」充當金主提供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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