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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國人出境2年遭移籍 徐國勇:法院認定以居住為事實行為

2021-11-29 11:17(11-22 10:30更新)
採訪撰稿:劉玉秋
內政部長徐國勇(中)(資料照片/中央社)
圖片來源:中央社
內政部長徐國勇(中)(資料照片/中央社)

農曆年將近,海外國人紛紛規劃春節返鄉行程。但有部分台商抱怨,依法規定2年未入境就會被移籍,而今年受到疫情影響,不少台商超過2年沒有返台,面臨遭移籍的窘境。對此,內政部長徐國勇今天(29日)表示,因高等行政法院及許多學者都主張居住為事實行為,除非修法,否則行政機關無裁量餘地。

由於受到COVID-19疫情影響,部分旅外國人因「戶籍法」規定,出境2年未返台恐遭遷出戶籍。

內政部長徐國勇今天出席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受訪時對此表示,高等行政法院已經說明,居住是個事實行為、非法律行為,且健保及勞保等法律行為也散見於其他法律,所以「戶籍法」移籍行為現階段研議時,許多專家學者主張其為事實行為且經法院認定,除非修法,否則行政機關無裁量餘地。

徐國勇日前也曾指出,依據「戶籍法」規定,出境2年以上,應為遷出登記,因此沒有彈性空間,需透過修法處理,但他認為不宜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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