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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保險法修正案三讀 失業勞工扶養父母可領加給

2021-12-14 10:52(12-21 14:35更新)
採訪撰稿:林詠青
立法院會14日三讀通過修正就業保險法部分條文,將無工作收入父母納入勞工扶養眷屬範圍,以便勞工請領失業給付或生活津貼時,可領扶養眷屬加給,保障勞工失業的家庭生活。圖為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敲槌。 (圖:中央社)
圖片來源:中央社
立法院會14日三讀通過修正就業保險法部分條文,將無工作收入父母納入勞工扶養眷屬範圍,以便勞工請領失業給付或生活津貼時,可領扶養眷屬加給,保障勞工失業的家庭生活。圖為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敲槌。 (圖:中央社)

立法院會今天(14日)三讀通過「就業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將無工作收入的父母也納入勞工扶養眷屬範圍,以便失業勞工請領失業給付或生活津貼時,可領扶養眷屬加給。

現行「就業保險法」規定,被保險勞工請領失業給付或職訓生活津貼時,若有受撫養的眷屬時可加給10%,最多20%,扶養眷屬包括無工作收入之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身心障礙子女,但未包括父母。

國民黨立委蔣萬安在提案說明中指出,若單身勞工失業、又需要負擔年邁父母的扶養責任,恐加重生活負擔,影響生計,因此提案將父母納入扶養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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