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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警戒維持至24日 除少數例外戴口罩規定加嚴

2022-01-09 14:32(12-21 21:45更新)
採訪撰稿:江昭倫
二級警戒維持至24日,除少數例外,戴口罩規定加嚴。 (圖:中央社)
圖片來源:中央社
二級警戒維持至24日,除少數例外,戴口罩規定加嚴。 (圖:中央社)

因應國際間新變異株Omicron威脅,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與相關單位溝通及評估後於今天(9日)宣布,1月9日至1月24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另戴口罩規定加嚴,除少數例外情形,外出全程須佩戴口罩。

相關口罩規定調整包括:

(一)運動、唱歌、拍照及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演講、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正式拍攝或進行時,恢復為須戴口罩。

(二)下列場合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口罩,且如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

1.農林漁牧工作者於空曠處(如:田間、魚塭、山林)工作。

2.於山林(含森林遊樂區)、海濱活動。

3.於溫/冷泉、烤箱、水療設施、三溫暖、蒸氣室、水域活動等易使口罩潮濕之場合。

(三)外出時有飲食需求,得免戴口罩。

(四)於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或活動(例如:藝文表演/劇組/電視主播等演出人員正式拍攝演出時、運動競賽之參賽選手及裁判於比賽期間等),如符合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之相關防疫措施,得暫時脫下口罩。

二、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含交通運輸)應嚴格遵守:實聯制、量體溫、加強環境淸消、員工健康管理、確診事件即時應變。

三、賣場、超市、市場加強人流管制:室內空間至少1.5米/人(2.25平方米/人),室外空間至少1米/人(1平方米/人);不開放試吃。

四、餐飮場所:落實實聯制、量體溫、提供洗手設備及消毒用品;宴席不得逐桌敬酒敬茶。

指揮中心表示將視國內外疫情及實際執行狀況,適時機動調整防疫措施,強化邊境監測及防疫作為,籲請民眾應落實個人防護措施,主動積極配合各項防疫規範,以兼顧防疫與生活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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