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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魯閣號事故 台鐵與罹難者家屬提民事訴訟

2022-01-20 11:36(12-03 23:25更新)
新聞引據:中央社
2021年4月2日台鐵408車次太魯閣號事故,造成50人死亡。 (資料照片/中央社)
圖片來源:中央社
2021年4月2日台鐵408車次太魯閣號事故,造成50人死亡。 (資料照片/中央社)

台鐵0402太魯閣408次列車事故至今已9個多月。台鐵今天(20日)表示,與已達成和解的26名罹難者家屬共同具名,向台灣花蓮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有7人及4家公司為被告。

台鐵發布新聞稿,有關0402台鐵408次列車事故,台鐵已藉由受讓罹難者家屬的財產損害賠償請求權,與已和解的26名罹難者家屬共同具名,17日向台灣花蓮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根據台鐵提供的訊息,被告者為肇事工程車駕駛兼包商負責人李義祥等7人、義祥工業社、東新營造有限公司、聯合大地工程顧問有限公司、中棪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去(2021)年4月2日,台鐵太魯閣408次列車在花蓮清水隧道北口,撞上從邊坡滑落的工程車,列車先出軌再衝進隧道擦撞隧道壁,造成49人罹難、200多人受傷。

台鐵先前提出每名罹難者新台幣1570萬元補(賠)金。

台鐵指出,目前已與29名罹難者家屬達成和解,並先與26名罹難者家屬共同具名向相關者提起民事訴訟,來不及參與這次提告的的已和解或待和解的罹難者家屬,台鐵將陸續以追加原告方式納入這件民事訴訟程序中。

台鐵表示,這件民事訴訟的求償金額,是以台鐵支付的補(賠)償金額做為基礎,並完全尊重家屬提出的個別請求金額及主張,由台鐵委請律師撰擬書狀協助於民事訴訟進行請求,待法院判決確定後,就法院判決超過台鐵已支付的補(賠)償金額部分,台鐵將再給付差額予罹難者家屬。

台鐵指出,就0402事故所應承擔的部分絕不卸責,將盡全力給予家屬妥善的關懷與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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